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為
委員 | 職稱 | 主要學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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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敏愷 (獨立董事) | 召集人 |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碩士 台星科(股)公司獨立董事 |
吳文斌 (獨立董事) | 委員 |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碩士 富達立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固緯實業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暨薪委會召集人 |
曾國華 (獨立董事) | 委員 |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學碩士 睿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均豪精密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
賴麗幸 (獨立董事) | 委員 |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碩士 衛生福利部醫療國際化整體規劃委員(商務、財務、法制) |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
- 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行使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薪資報酬委員會對於會議討論其成員之薪資報酬事項,應於當次會議說明,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該成員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表決權。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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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二次薪資報酬委員會 (113.02.29) |
1.擬訂民國112年度董事酬勞及酬金案 2.擬訂民國112年度員工酬勞分派建議案 3.擬訂配發經理人薪資報酬建議案 4.民國112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及改善計畫案 |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並經113年2月29日113年第1次董事會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依其決議情形執行,另已依規定於限期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完成。 |
第五屆第三次薪資報酬委員會 (113.07.30) | 1.擬訂民國113年下半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比率案 | 經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並經113年07月30日第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
第五屆第四次薪資報酬委員會 (113.09.23) | 1.擬訂本公司配發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經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並經113年09月23日第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